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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:逐步建立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

[ 作者:  加入时间:2007-02-28 20:06:50  来自:www.163.com ]

公安部:逐步建立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

2007-02-28 10:56:23 来源: 新华网(北京) 网友评论 566 进入论坛
  •   核心提示:2007年3月至7月,公安部等6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,公安部要求逐步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,即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实行实名制,明确自行车购车人的“所有权”。

新华网2月28日消息: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公安部、中央综治办、建设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质检总局决定,自2007年3月至7月,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(以下简称专项行动)。

2月28日上午10时,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代表各单位通报有关情况,指出此次专项行动有以下四个特点:第一,全国首次开展。对于自行车被盗问题,近年来北京、天津、沈阳、武汉等城市的公安机关都结合本地实际,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治理工作,取得了一定效果,受到了群众的肯定。但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,这还是第一次。

第二,综合治理。自行车被盗问题涉及管理、防范、打击等多个环节、多个部门,仅靠某个部门是难以奏效的。因此,此次专项行动由六个部门联合开展,实行综合治理。这六个部门主要的职责是:公安部门的职责是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警务建设,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,严厉查处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;依法监督、指导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,建立被盗自行车信息管理系统。综合治理部门的职责是发挥综合治理工作优势,深化基层平安创建工作,动员、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,群防群治,共同致力于自行车被盗问题。建设部门的职责是督促落实规划居民存车处,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;监督、指导物业管理企业严格履行职业服务合同,认真做好自行车的存放、看护等工作,提高安全防范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商务部门的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旧货流通的规范管理,督促、建立旧自行车经营主体对销售、购买自行车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;督促、建立自行车销售企业对购车人信息登记报备制度。工商部门的职责是会同公安、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旧自行车交易市场、废旧物品收购站点、自行车维修点的监管,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,维护市场秩序。质检部门的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自行车编码规则,依法督促自行车生产企业刻制车架编号,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备,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。这是六个部门的职责。

第三,源头管理。一要逐步建立自行车编码制度,即由自行车生产企业编号,确定每辆自行车的“身份证”,减少以往的自行车打钢印,群众不方便的问题。二要逐步建立自行车购销实名制,即在自行车销售环节实行实名制,明确自行车购车人的“所有权”。三是建立自行车安全管理信息系统。包括自行车生产企业信息、所有人信息、旧自行车交易信息、丢失被盗信息等。四要建立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,对多次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厉打击。第四,依靠群众。从当前自行车被盗多发的情况看,群众丢车不报案,赃车销售有市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。为此,专项行动必须把宣传、发动群众、依靠群众贯穿始终。六部门已专门制定印发了《《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》、《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》,印制了宣传画,组织有奖征集自行车管理的招贴画和动漫作品活动,就是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。

再次,公安部恳请广大人民群众配合整治工作,做到“四要四不要”,即要购合法车,不要购赃车;停车不要乱停放;发现可疑车要举报,不要置之不理;车辆被盗要表报案,不要丧失追缴信心。只要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,只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,就一定能够解决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。(新华网) neteas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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