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2006年人身损害赔偿计算依据
2006年赔偿计算数据
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92元,城镇居民人均
消费性支出为8468元,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856
元.
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368元,人均生活消费支出
3144元.
------2007年3月3日山东统计公报公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