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 > 律师推介 > 烟台律师 >
栏目导栏
资料搜索
热门文章
·好意同乘情形下驾车人负赔偿责
·我国律师将分期分批全员培训
·首例律师会见权案被驳回 律师已
·赵C的姓名权官司为什么能赢
·王新高律师
·《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
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
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
·记住大灾难中这句最精彩的回答
·温家宝总理在汶川地震一线语录
最新文章
·<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>条文理
·法律服务营销之思考》演讲稿
·站长姜福辉律师
·新诉讼费用速算表
·电脑中毒不求人
·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
·律师案源,从何而来?
·试谈法律价值和律师实务
·2006年山东人身损害赔偿数据
·海阳六中十七级同学相识二十年

站长姜福辉律师

[ 作者:  加入时间:2006-05-05 20:11:16  来自:胶东律师网 ]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 姜福辉律师 本科学历 1990年毕业于烟台大学法学院。毕业后即从事专职法律服务工作。1993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律师资格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。1996年与人合作成立律师所,合作人副主任律师。多年的工作经验练就了姜福辉律师扎实、严谨的工作作风。姜福辉律师秉承“以诚取信、以理服人、以德赢人、依法取胜”宗旨。
     姜福辉律师曾经成功的参与办理了《刑事诉讼法》修改后大连港公安局办理的首起律师提前介入案子。接受委托赴上海和港商谈判曾经一举为委托人避免经济损失250万美圆。

       学术上姜福辉律师也积极的探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,撰写的《试谈法律价值和律师实务》、《网络给法律的难题》、《法官,请你找准位置》等文章被中国律师网发表并被多家法律网站以及《法制日报》转摘。

姜福辉律师致力于发展网络律师业务现为中国律师网特约评论员,并建设了执业所在地唯一的法律网站:胶东律师网http://www.jdlawyer.com

姜福辉律师坚信:“辉煌的过去不能代表未来,必须时刻以现在为起点发展和完善自我。”

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电话:13356961219      Email:  lawjiang@163.com    QQ:50437683

        通信地址:山东海阳市海阳路42号海宇清律师所  邮政编码:265100



评论】【加入收藏夹】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※ 相关链接
无相关信息